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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3/2009 神话破灭,第一次醉酒从来都是不管喝多少都能神志清醒地回家,这次终于尝到了醉酒的滋味。11月11日Team在皇城老妈公款吃喝,喝光了5瓶白酒,放倒了好几个,我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应该一瓶多吧,只喝一瓶的话应该不会喝到这种效果。第二天中午醒来,完全不记得当时怎么走出饭店包间,怎么打车回家的。那段记忆完全空白,妈呀,太恐怖了!发现钱包里少了几百块钱和几百块没报的打车票,估计是被出租车司机黑了,直接经济损失上千。大好人生居然就这样留下了一个刺眼的污点,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痛定思痛,决定给自己点惩罚,从即日起戒酒一年,外加每周去两次健身房跑步,每次5公里。 这个教训告诉我们,人不要随便挑战自己的极限,否则会死的很惨。 11/10/2009 用AutoHotkey制作的一个英语学习小工具AutoHotkey 是一个很牛B很神奇的工具。 英语学习不但要背单词,还要学习各种各样的短语和句子,桌面背单词的软件有不少,但是学习短语句子的似乎没发现。俺于是用AutoHotkey做了一个收集和浏览记忆于一体的简单小工具,放在空间里,免得丢掉。 Win + Shift + U:启动桌面浏览,会有一个工具浮动提示出现在活动窗口上方,内容是收集的句子。默认每8秒换一条。 Win + Shift + P:暂停桌面浏览滚动,如果看到一条长句子一时看不过来,可以暂停,慢慢看。再按一次取消暂停。暂停状态是句子前会有“[P]”标明。 Win + Shift + N:停止桌面浏览。 Win + Shift + O:打开收集文本文件。 安装使用:首先安装AutoHotkey,然后下载此脚本,用文本编辑器打开,修改TextTitle,TextPath。运行即可。 11/6/2009 在这个和谐社会学好游泳以及其他生存技能的必要性【 如果未来地球濒临毁灭,只有两种生物能够生存,那么无疑一种是蟑螂,另一种是中国人。】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人们为了生存不得不掌握各种各样的求生技能: 最后,当我看到这张图片的时候,我深深地认识到学好游泳这一生存技能的重要性,如果你不想在落水后近在咫尺的渔船眼睁睁看你挣扎着被淹死,淹死后尸体还被畜生们用绳子绑着泡在水里拖在船边,那就好好学游泳吧吧。鲁迅曾今曰过:“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来揣度国人,无奈国人还是有更坏的举止来讥笑我的愚笨。”现在看来真是入木三分,近来很少评论时事,因为觉得已经麻木了,我以为国人的劣性不过如此,没想到看到这则新闻还是被震撼了,人性能够堕落到如此地步,我真不知道当今地球上还能不能找到第二个可以与之媲美的民族。 想起有日子没游泳了,背上冒出一股寒气,于是抄起装备奔翠宫而去。凡事一旦上升到生死存亡的高度,一切都不是问题了,懒虫、寒风以及冻人的水温都无法阻挡。先练距离,总共游了一千多米,最长一次不碰池壁游了300多米,应该可以应付大多数水域了,不过还要努力,初步目标是连游一千米以上。然后还得练速度,为啥呢?因为我恶意地揣度一下,我至少需要比图中那划桨的渔船游得快,因为他们捞一具尸体要价一万二,谢绝还价。想想看吧,拼命划水求生的人们在它们眼中无疑就是一捆捆想逃跑的钞票!游慢了在它们眼前晃悠,我猜它们会忍不住赶上来敲几棍打死在水里。人家是讲信用的,只捞尸体,不救活人。有了学习的动力,蹬腿划水异常地卖力,动作协调起来了,速度终于上去了,应该和那渔船有的一拼了。有人说要是它们装备升级了开快艇咱们怎么办?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就练习机动性,在水中游S路线,规避敌人的炮火,或者肺活量好的可以练潜泳,一口气潜它一百米开外,足够脱离敌人的射程了。我建议国家游泳队训练的时候可以雇一个这种捞尸船,船上那两头畜生是必不可少的,一定能大幅提高训练成绩。我国政府一贯能化灾祸为成绩,化腐朽为神奇,这次也可以借机动员全民学游泳,广告我都想好了,就用上图,配几个血红大字:他游得太慢!激励广大群众苦练游泳技能,中国人称霸泳坛之日不远矣。 我相信不远的将来会有下一个事件打破这次的底线,我祈祷它不要来得太快。 我还相信,如果未来地球濒临毁灭,只有两种生物能够生存,那么无疑一种是蟑螂,另一种是中国人。 延伸阅读:http://www.izaobao.us/?p=4045 (没错,就是那个反动激进网络媒体) 11/4/2009 最爱那猛踩脚蹬子时一瞬间的推屁股感11/3/2009 远去的历史——记修破门之界被和谐很久很久以前,在2008年6月18日,看到一篇文章《诋毁国家政要的严重后果》,觉得非常有意思,正好可以借来讽刺一下兲朝,于是在空间上转载,并在最后加了一句评语:“万恶的旧社会啊!国家政要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太惨无人道了!看现在新社会多和谐!” 过不久这篇博客被国内著名反动激进网络媒体爱枣报引用,每天访问量达4000多,高兴了没两天,访问量骤降到几乎为零,还以为是群众们把爱枣报那期看过了就不看了,也没当回事。然后就发现在家不能看自己的博客了,开始以为是MSN space暂时性的癫痫症状,也没放心上。后来慢慢觉得不对劲,该不会被臭名昭著的GFW和谐了吧?几经测试,可以肯定是不幸地被和谐了。 于是悲愤之余写了这篇 哀悼 博客被和谐 从此过上了暗无天日的生活,绝大部分朋友们再不能从我的博客上看到我的胡言乱语创意搞笑灵感思想,没有了观众,也就没有了更新的动力,于是博客一度杂草丛生,久不更新。 于是盼星星盼太阳望眼欲穿盼着墙下留情慈悲解封,七一过了,十一过了,秋天过了,冬天过了,两会过了,奥运过了,六十大庆过了,秋天又过了,冬天又来了,各种狗屁不狗屁的盛会节日一个接一个的过了,还是没解。 算了,不抱希望了,我这个阴暗的小角落早已被遗忘在那罪恶的数据库里,成为布满尘土的又一只牺牲品。 笑话一则,谁这么缺德肖恩:我小时候在河边,不知被谁推下河去,差点淹死。幸亏后来有个人把我救了上来,不然就在那时挂了,好惊险。 ------- 10/31/2009 志愿者活动月最近志愿者活动比较多,十一前去世纪坛参加一个带盲人触摸雕刻艺术品的培训。从十一长假回来后每周都有安排,大上周末去望京摩托罗拉大厦参加JA志愿者培训,上周末去林大参加JA志愿者,同去的连我有七个人。紧张匆忙地花了一上午看了看教材,午饭都没来得及吃,在讲台上讲了差不多两个小时,成功地让一些学生此起彼伏地打起了哈欠。然后组织讨论什么的,又花了一下午。我们自己没有经验,学校方面也组织不力,学生太少而且都是大一大二的,感觉效果不是很理想。这周末去济慈之家带盲童去世纪坛触摸卢浮宫艺术复制品。济慈之家是一家专门收留盲童孤儿的学校,孩子们住在那里,跟老师学习盲文,学习一些技能如钢琴调音什么的,还有学英语学电脑的。参观那里的时候感觉生活学习条件还是不错的,有一些公司资助,有IBM,却没有MS。看到学校里的护工阿姨们对孩子们照顾的也挺周到的,心里稍微有些安慰。参观幼儿班的时候,看到有北京一个什么学校的学生也在那里做志愿者,每人抱个小孩,围成一圈,觉得挺温馨的,现在还是有不少人挺热心的。顺便说一句,觉得抱着小孩的女孩们都挺可爱的 :) , 想想那些孩子从小就什么都看不见,外面的花花世界对他们来说是一片黑暗,他们的生活内容注定比同龄小孩贫乏很多,可以看得出来我们这些人去的时候他们很高兴的,希望能有更多的人抽时间去看看他们吧。 去的时候想给他们买点什么,代表我们组在沃尔玛选了半天,不知道买什么好,光买吃的倒是省事,就是觉得吃了就没了,还是有个东西留在他们身边好些。想买个热宝,觉得操作起来对他们挺麻烦的,不太实用。又不想买些廉价塑料玩具。买文具,他们也用不到。最后觉得冬天到了,买双好看的手套帽子围巾什么的吧,又买了点糖果。 要是光我自己买的话就买那只70块钱的毛绒大狗了,那些孩子肯定挺孤独的,什么都看不见,要是有个大玩具每天抱着摸摸应该挺好的,可惜有人觉得太大了。 打印的给孩子们讲解的小抄,其实对这种艺术也是一窍不通,让我讲肯定讲不出来,只好照着念了 开始还老怕讲不好,可是最后发现讲了半天孩子们好像一件雕塑都没记住,想想也没什么的,其实让他们理解欣赏艺术品不是这次活动的主要目的,带他们去肯德基吃顿饭,送他们点小礼物,和他们说说话,能让他们这一天过得快乐,就足够了。 珍惜现在的生活,虽然这个社会有很多的不如意,至少我们还能看得见。 10/29/2009 牵着你的小手
(图片版权归国家地理频道,文字版权归修破门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 10/25/2009 内蒙游 人文篇十一期间,作为有素质有文化的国民,自觉自愿地离开首都北京,坚决不给党和政府添麻烦。 于是几个人租了个车去内蒙玩玩,历时六天,全程2200公里,经历各种路况,锻炼出两个老司机。 岳父大人 岳父大人的钓鱼神技 中秋,国窖1573 一见钟情,恨不相逢未嫁时
同车一哥们,GY,居然和我同年同月同日生的,还是有生以来第一次碰到,一定要留念。 Polo越野车 自在流窜于天地之间 10/19/2009 内蒙游 湖光山色篇-----------路上-----------------
----------多伦 姑娘湖-------------
-------------大渡口-------------
-----------西山湾-----------------
--------------路上----------------------
--------------达里诺尔湖------------------
-------------北京郊区---------------
内蒙游 草原篇彪悍的人生,敢于开着小Polo在大草原上驰骋
阳光穿过云层洒在辽阔的大草原上
蓝天白云
夕阳下金黄色的草原 干净的天空如同水洗过一样 牛群 草原上随处可见的风车,好大的叶片,中间那个人是我 9/13/2009 神来之厨周末在家宅着,觉得百无聊赖,晚上和一个朋友在QQ上聊了一会,觉得生活顿时美好了起来,于是出去买了点排骨冬瓜,做个菜吃吃。 我没想到,今天这道菜居然是这样不同凡响,让我神魂颠倒。 三下五除二把排骨冬瓜和一干跑龙套的配料倒进了高压锅。过不多久,高压锅滴滴滴地报告大功告成,我走进厨房,扑鼻一股香气,让人心旷神怡。我打开了气阀,揭开了锅盖。香气更盛,瞬间弥漫整个房间,绕梁不绝。我用微微颤抖的手拿过一只大碗,满满盛了一碗。一看那勾人食欲的朴素而迷人的色泽,就知道酱油醋花椒以及料酒等等跑龙套的配角已经和谐到了堪称完美的境界。那风姿绰约的排骨和风华绝代的冬瓜,以及那羞涩的大葱和腼腆的大蒜,若隐若现地浮在铺满了光芒闪闪的油花的酱红色的汤汁里,在不锈钢锅壁的映衬下越发显得美艳动人。那排骨本是寂寞的在超市肉架上发呆的一盒普通的再不能普通的排骨,它不曾想到,今天会是它人生的辉煌,那些在富丽堂皇的五星饭店亭台楼榭里体面工作的兄弟姐妹们永远也想不到有一天这一盒出身卑微供职于一个小超市的默默无闻的排骨会成为伟大的修破门一生中所尝到的最美味的排骨!那弥漫于唇齿间的醇厚的排骨香气,让人不免感伤涕零,现如今不是没有好排骨,而是没有好厨师啊,所谓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耶!还有那片出身贫寒的冬瓜,没有所谓的有机食品那么高的身价,可能只是出身于某个农民的田间地头,坐着骡车或者是拖拉机来到这个陌生的城市,一块三毛钱的身价曾经让它在那个不大的超市中抬不起头来,尤其是面对那中产阶级城市户口的排骨,人家高高在上呆在有冷气空间宽敞的联排别墅里,而它只能卑微的和其他穷兄弟们挤在嘈杂的蔬菜大通铺上。多少次它偷眼去看别墅里的它心仪的的那盒排骨,可人家从来没有瞟过它哪怕是一眼。它伤心,它无奈,保鲜膜上满是它晚上睡觉时流的泪,它曾向上帝许愿,下辈子要投胎做海参,做螃蟹,做鱼翅!它虽然外表平平,但是有着白玉般温润坚韧的内在,只不过大部分浅薄的菜们是不会注意到的。它谦虚,它低调,它实而不华,自己没有芳香五味,却能兼收并蓄,海纳百川,吸收了百味之王的盐的世间咸淡,采纳了流芳千古的花椒隽永的芳香,接受了万物之源的水的酷烈洗礼,酱油为它着妆,五香粉为它补香,料酒为它增艳。下锅后它也曾因为和心仪的排骨同居一室而忐忑不安,但自出锅起,就同这另一位主角排骨分庭抗礼,各执牛耳,一个温文尔雅,芳香醇厚,一个天生丽质,芬芳可人。 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好一对神仙美眷! 好一锅国色天香的冬瓜炖排骨! 8/25/2009 简明优美的中文和繁复愚蠢的英文(上) The concise beautiful Chinese and the onerous stupid English (I)学英语这么多年了,总觉得还是不能够很顺畅地使用。和老外普通日常交流还不成问题,但是如果对某一话题深入讨论或辩论下去就发现理屈词穷,大脑里奔涌翻腾的深邃睿智的思想和中文表达的连珠妙语就是不能流畅地用英语一泻而出,心里只能恨恨地想,小样的要是用中文看说不死你!还有就是看英文电影电视剧,没字幕总是听不太懂,里面有太多的生词俚语和短语,我拼命记了一大堆单词,词汇量应该高出平均水平一截的,但是总是能碰到一堆不认识的单词,总能碰到说不出来的单词,非常郁闷。其中缘由,有自身问题,也有学习环境问题,但也很可能的是英语就是一门很操蛋的语言!尤其是和汉语比较。那些老外没学几天汉语就信誓旦旦的声称汉语太难学了,还有些中国人也跟着凑热闹,说什么汉语博大精深确实很难学,汉语确实是博大精深,但是一定就很难学吗?其实世界上的那些主要语言,除了个别剽窃别人的一小撮外,哪个不是博大精深?英语也是博大精深的,到此,我先解释一下,我也看过一些很优美的英语文章,我也很欣赏那些华丽而美妙的表达,我的意思是英语可以写出优美的文章,但它自身是不那么优美的。这很好理解,能造出美好东西的工具可以是很丑陋的。接下来我就来系统地论证一下为什么中文要比英文优美。 一、 文字 汉字用图形化的方块字,英文用序列化的符号(字母)串。 1) 人类的本性是对图形更敏感,更容易识别,远甚于一些无意义的符号序列。只有机器喜欢符号序列。所以不管哪国的小孩都是从看图识字开始的,把一个符号对应到一个图像才能理解并更牢固的记忆。这点上,可以看出汉字的魅力,小时侯学的人口日月田马火水山爪,直接稍加变形就是原物!画出一幅副生动的图像给你看,你想记不住都难。所以从这点来说,中国的儿童是很幸福的。 2) 英文相当于如今广泛使用的一维条形码, 而汉字则是方兴未艾的二维码。众所周知,二维码携带的信息量远大于一维条码。汉字是在二维书写及表现介质上最有效利用空间的语言! 3)由于汉字将信息量集中于固定的方块区域上,人眼识别的时候不需要移动就能完整识别出一个词,而英文取则决于组成单词符号序列的长度。往往需要向前扫描才能识别出一个单词,而识别单词的扫描混在对句子的扫描中,这在机械的程序编译器上可以看到同样的处理过程。当然了由于多年的训练,一般使用者是不会注意到这些的。 4)有人说汉字不是表音文字,看到文字不知道怎么读。而英文是表音文字,看到就知道怎么读。 这完全是赤裸裸的谬论,英文要能表音干嘛还要有专门的音标?? 事实是,因为英文读音和文字是非常不严格的对应关系,往往你看到一个单词你根本不确定怎么读才是正确的,所以即便很多英文单词是和读音对应的,你也不能确定你眼前陌生的单词的读法,读错了会被鄙视的。更不用提那难以捉摸千变万化的重音了。我把这种现象叫做不规则悖论,就是说,有一些规则,但是同时又有很多特例,你不可能完全知道这些特例, 所以这些规则就等于没规则。 二、 词汇 汉字用有简单意义的单字为基础可以互相组合出数量巨大的意义相关的双字三字甚至多字词汇。汉字基本单字只要认识3500个就足够绝大多数情况使用了,当你记住这些单字后,你就幸福地发现几乎所有词汇都可以很容易的学会,几乎不需要记忆了!而英语才认识3500个单词,对不起,玩去吧,我这快一万单词还总觉得捉襟见肘的。美国中学生普通的词汇量有2万,总的英语单词更是有十几万。汉字其实也有几万,不过绝大一部分现代都不用了,而英语在使用的词汇没有五万也有三万吧。 英语也有前缀后缀词根构词法,不过和汉语的构词法相比就太小儿科了,太繁杂太难以记忆太不确定了。不信把你学这么多年记的单词数数看有几个是用词根构成的?你可能对一万词汇没有概念,这么想想,每天记十个单词,需要三年!问题是谁能坚持每天记十个单词,还不能把以前记的忘掉? 1) 名词 英文同样意义或相关的单词有完全不同的拼写方式。比如以鞋子相关的词汇为例,汉字“鞋”字,围绕鞋的所有你能想到的物件,都能用这个字加其他同样有意义的单字组成。而英文几乎每样东西都有自己完全不同的单词。
谁是优美,谁是愚蠢,结果不言而喻。而且别忘了,中文的这些词汇都有完全独一无二的意思,而英文的sole,upper,lace,heel都还有其他意思。 说到鞋垫,再看几个垫子相关的 垫(子) mat pad (还两个) 名词的单复数也是很让人头疼的东西,由于不规则悖论,你看到一个不认识的名词你还是不能肯定它的复数形式。 2) 形容词,副词 这个不需要太多篇幅,英语里和名词对应的形容词副词,倒是有各种简单的变换规则,但是特例太多,规则太繁复,这里的问题和读音是一样的,你知道一个名词,但是这个词对应的形容词是不是根据一般规则加个-ous就可以了,绝对不是,你根本不可能知道,所以所谓的规则根本无用。 而看看汉语,不管什么名词,只要它有可能有形容词,加个“的”,只要有可能有副词,加个“地”,管保没错!而且口语中甚至都不用区分“的”和“地”! 英语能比吗?为什么我们学英语这么费劲,这该死的形容词副词要把人折磨死了。 还有比较级最高级,由于不规则悖论,同样你需要记忆大量的单词。当然,为什么有这么多特例是有英语独特的字母序列构词法限制的,要是用简单的规则的话,很多单词会看起来很奇怪,没法读了,所以不得不搞一些不规则特例(哈哈哈,笑死我了……)。相比汉语的简洁,只要加一个“更”或“最”,万事大吉! 更不用说还有和形容词对应的名词变换,真是变态。汉语里完全不用考虑。 3)动词 说起英语动词,我脑子里满是痛苦的关于不规则过去式过去分词的记忆。 首先,为什么这么死脑筋,你要表现过去发生的事情就非要改已有的动词变出个新词啊?你要变也就变了,要是遵守统一规则光是加个ed什么的也还说得过去,关键是为什么非要有那么一小撮变态的词不按规则?同样的问题又来了,由于不规则悖论,你不确定它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是不是规则的,所以每个不规则动词都需要记忆。这完全就是反人类很离谱的一门语言!这里的特例原因同上。再来看看中文的简洁与聪明,“我打他”“我打了他”“我打过他了”,所有的动词只要加个“了”,就足以说明过去发生的动作,再加个“过”,足以说明过去完成的意义了,学起来多么简单!根本不需要构造多余的词汇。这才叫优美!这才叫高效!这才叫聪明! 4)代词 代词可能是英语里最愚蠢的东西了,非要分什么主格宾格所有格什么玩意的。有什么用!充其量所有格表示在中文加一个“的”,完全可以表示英语所有可能的表达。你说英语傻不傻? 另外附加一点就是中文里有量词,英文里没有,而恰恰量词的作用非同小可,它可以给后面的名词一个基本性状的描述,即使你不认识后面的名词,也可以根据量词知道它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东西。再加上汉字的偏旁部首,也大概可以估计出后面的是动物还是植物还是矿物,是液体还是固体,是圆的还是扁的方的长的。这是一种设计非常精巧的语言系统机制。 不比不知道我们的老祖宗是多么智慧。 毫无疑问在构词效率方面,汉语即便不是世界第一也远远把英文等拉丁语系之流抛在身后。
(未完待续) 8/17/2009 人之所以痛苦人之所以痛苦,在于执著地追求错误的东西。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不能忘掉过去的记忆。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有无尽的欲望。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世界太过嘈杂吵闹。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勇往直前撞得头破血流。 人之所以痛苦,在于高处不胜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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